
作者: 小编 浏览: 日期:2026-01-01
当原创的内容,遭到随意地搬运,甚至被篡改了署名,这损害的,不仅仅是媒体的合法权益,更是整个内容创作生态的基石 。
中山日报社的媒体矩阵
多年发展后的中山日报社,形成了一个覆盖全面的融媒体矩阵,这个矩阵里有《中山日报》和《中山商报》等传统纸质媒体,还涵盖了“中山网”这样的数字平台,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中山日报APP以及各平台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掌上中山微信等构成了它在新媒体领域的重要布局,这些平台每日产出大量有关中山本地及周边的新闻报道、深度分析和视觉内容,为广大市民和读者提供服务 。
这些平台所产出的全部内容,不管是最终得以见报的稿件,亦或是在采编进程中未曾刊发的素材,其著作权依据法律规定通通归属于中山日报社。这清晰地明确了原创内容的法律权属状况,是报社用以维护自身权益的根本凭借依据。从文字报道起始到新闻图片呈现,每一样劳动获取的成果均备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
非法转载的具体表现
近期出现侵权行为,其呈现多样化且恶劣的特点,一些网站直接采取复制粘贴的举动,针对中山日报社旗下媒体的原创新闻报道以及图片,在未获得授权的状况下就进行发布,更为严重的是,部分网站于转载之际,特意运用技术手段对文章来源予以篡改,它们把报道里原本清晰可见的“中山日报”或者“中山商报”的报头、LOGO水印进行覆盖、剪切以及涂抹。
这种行为,把原创者的身份标识直接给抹去了,致使读者没办法辨识内容真正的来源。它将公众的认知给混淆了,使得侵权网站不恰当获取了本应属于原创媒体的流量以及声誉。这种恶意的篡改,不但属于侵权,还涉及不正当竞争,破坏了健康的网络信息传播秩序。
侵权行为的严重危害
行为是擅自进行转载以及篡改来源的那种,首先它径直侵害了中山日报社的著作权财产权,报社于内容采编方面投入了巨大成本,于记者薪酬方面投入了巨大成本,于平台运营等方面投入了巨大成本,侵权行为把这些劳动成果的经济价值给无偿窃取了,从长远角度来看,这会打击原创者的生产积极性,会使得优质内容供给减少。
就之于公众来讲,来源不清楚的信息会有可能意味着真实性压根没办法得到保障,进而误导读者去进行判断 。一旦权威媒体的标识被消除掉,谣言以及虚假信息或许会更加容易夹杂在当中进行传播 。这对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造成了损害,还破坏了本地优良的网络舆论环境。
“欢迎合作、有偿使用”原则
存在侵权乱象的状况下,中山日报社确定了版权原则,那就是“欢迎合作、有偿使用” 。这传达出一个清晰的信号,即报社不是拒绝传播,它倡导的是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之下进行有序合作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倘若打算在网站、APP、媒体社交等公开平台使用其原创内容,都必定要事先得到报社的正式书面授权 。
这一原则,将版权保护的需求,与信息流通的需求,予以了平衡。它针对有正规转载需求的机构,给出了明确的合作路径,激励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去获取内容,达成原作者与传播方的共赢。合作方能够获取稳定、优质的内容来源,报社也能够得到合理回报,用以支持持续生产。
维权手段与法律后盾
就持续出现的侵权行径而言,中山日报社宣称会施行一系列借助法律的举措去维护权利。此涵盖经由官方途径针对侵权一方展开公开斥责,以此来匡正视听。与此同时,报社将会朝着国家以及地方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予以举报,凭借行政力量去查办违法活动。
报社保有提起法律诉讼的权益,以便向侵权者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此乃最具效力的维权办法,情节严重时还可能涉及刑事方面的责任追究。另外,声明里公布了广东保衡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律师的联系信息,彰显了报社借由专业法律路径来维权的坚决意志。并且,这些举措一同组建成了守护版权的稳固防线。
社会共治与侵权线索征集
版权保护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达成的成效,也不是某一个单独个体的责任所在,而是需要社会各个不同界别共同去参与其中。中山日报社在声明里鼓励公众去提供侵权线索消息,并且公布了详细具体的联系人情况。读者以及网民在浏览网页的时候,如果发现有疑似属于违法非法转载或者是篡改来源的中山日报社内容,都可以进行举报行为。
这样一种把媒体机构的专业监测同公众的广泛监督予以结合的开放线索征集做法,能够更高效地 detecting 网络各处存在的侵权行为,它促使社会力量投身版权治理,对形成尊重原创、抵制侵权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帮助,一同推动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
在如今信息获取越发便利的当下,我们到底是不是也该去思索,自己偶尔出现的转发分享这一行为,到底有没有于不经意间变成了侵权链条当中的一环呢?